EB1-B
根据美国移民法第203(b)款(1)条(B)项的定义,杰出教授/研究人员(Outstanding Researcher/Outstanding Professor,简称EB-1B)移民申请,是由雇主出面担保申请的,主要适用于在某些科学或学术领域内,享有国际声誉的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的移民申请。与EB-1A申请无需雇主支持不同,EB-1B必须有雇主支持才能申请,而且在整个申请过程中都需要雇主支持。在EB-1B申请中,雇主是申请人,外籍的杰出教授/研究人员是受益人。
根据移民法规定,符合杰出教授/研究人员标准的受益人必须证明如下三个条件:
在某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具有一定的个人成就,已获得国家认可或国际知名;
在某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至少有三年的相关研究经验或者教学经验;
申请人想进去美国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在美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担任终身教授的承诺,由雇主支持申请。并且满足以下6个标准中的2种来证明自己的杰出能力:
因杰出成就获得的重大奖励或嘉奖;
要求其成员展示杰出成就才能入会的会员资格;
由他人在专业出版物上所写的有关申请人在学术领域成就的文章;
以个人或者团体参与评价本学术领域或者相关学术领域其他人的作品;
提供证据证明你的原始的科学或学术研究对业内的贡献;
发表过本领域的学术书籍或者文章(在全世界范围发行)。
证明上述6个标准的具体文件
若申请人是因杰出成就获得主要的国际级奖项或嘉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来证明?
此奖项授予的标准;
此奖项在其所属领域的重要性;
授予此奖项的组织或团体的名誉;
此奖项先前的获得者在获得该奖项时,已经享有国际赞誉;
该奖项对其所属领域的已获得国际赞誉的人才极具吸引力。
若申请人是某一机构的会员,此机构要求其成员展示杰出成就才能入会的会员资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来证明?
能够展示该机构目标,使命,规模,目标会员文件。能够展示该机构在国内外的地位的文件;
能够展示成为该机构会员的最低要求和标准的文件;
提供证据证明国内外专家为该机构确定会员资格的文件;
其他相关会员资格要求。
由他人在专业出版物上所写的有关申请人在学术领域成就的文章,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来证明?
所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其中需要包含出版物的名称,头衔,日期,和作者的姓名;
能够展示此出版物重要性的文件;
出版物的发行量,包含出版物复印件的发行量,发行范围(地方,国家或者国籍),以及发行的频次;
除营销类(以卖卖公司产品为目的)的出版物以外的出版材料。
若以个人或者团体参与评价本学术领域或者相关学术领域其他人的作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证明?
提供评审活动介绍的相关文件以及所评审作品的重要性;
提供选择评委的标准的文件;
写一封解释信解释你是如何以及为什么能够被选中当评委。
若申请人对原始的科学或者学术研究对业内的贡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来证明?
可以提供申请人作品被他人诠释的证明,例如:
客观的记录文件,证明申请人对其所属领域的贡献(例如专利,开拓新技术);
领域专家的证词或者担保信,证明你所做贡献对所在领域的重要意义;
来自有声望的投资人,或杰出组织的CEO/创造者的推荐信。其中信中详细的描述申请人的成就以及此成就对其所在领域的重要意义;
有证据表明申请人的重大贡献已经引起广泛的公众评论,并已被广泛引用;
如果申请人企业的成功主要基于网络,网站的使用情况/访客流量,网上购买或下载量,或其它显示申请人成功和贡献的网络数据。
注解:若申请人提交证明信或证词,那么最好在信中把你的成就描述的越清晰越好。需要解释为什么你的成就是原创的(而不是对他人作品的复制),为什么你的成就具有重大意义。通常如果只是对你所做努力的一般陈述是不足以来证明的。
若申请人是专业出版物,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的学术文章作者,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来证明?
除了需要提供所发表文章的复印件,还需提供以下证据来证明你是此篇文章的作者:
其他可以证明此文章在其所在领域重要性的文章或客观证据(例如信件,宣誓书);
证明文章最先是由申请人创造的;
出版物的发行量(包括地方,国家和国外的发行量);
出版物的发行周期;
你所写文章的被引用量;
注解:如果你是私人雇主,要提供就业形式的信来证明会永久性雇佣受益人,给予其在研究领域的终身研究员职位,并证明你至少雇佣三个研究人员和取得过的成就。
证明去美国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在美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担任终身教授的职位文件
来自当前雇主或未来雇主的信件;
提供你已预先做好的准备(例如劳动合同);
提供一份自我陈述信,信中表明申请人来美国的目的是希望继续在其所擅长的领域工作。